死亡公证
死亡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 死亡公证书参考格式:
兹证明XXX,性别,于XXXX年X月X日在XX省XX市(县)因XXX死亡。
■ 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 死者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要求户籍在上海。
4、 委托他人申办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
5、 当事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信(如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或过世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与死者同在一户籍内的户口本,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
6、 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信或者火化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如果证明是上海开具,可以不受死者户籍地限制。
7、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