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委托书公证

你好,我本人买房向银行贷款,我的相关资料以提交,但我本人得签字生效,但是我因工作回不去,我想让父母帮我代签字,我要办理一个什么样的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 你好,你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样式等材料办理委托书公证,

父亲想把房子赠与女儿,赠与费多少

回答: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遗赠书公证收费标准: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

房产遗嘱继承问题

我家老人今年80岁,一共育有3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的户口在母亲名下,房本是是父母和二个儿子的名字。因为一个儿子的户口在母亲户口本上,另外2个儿子担心母亲去世后,那儿子变成户主,将房产变为所有。请问老师,如果在家中写好遗嘱后,去居委会盖章是否有效,还是应该到贵处办理公证事宜? 回答: 首先,首先房产证上有无明确四个人房产份额(父母和2个孩子),如果没有明确份额,四个人各占25%。 其次,儿子在母亲的…

产权人其中一个人在监狱服刑,现在想把房子出售,怎样做委托公证

回答: 您好,委托公证办理需委托人亲自到场,可以预约公证处上门服务,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

父母购房出资与房产认定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自其征求意见稿以来,就遭到了法理学界的猛烈批评。[1]本文拟在解释论层面对该条加以研究,一是为司法实务提供一些指引,二是为潜在的后续批评和反思,还原一个较为真实的靶子。本文重点讨论两个问题:(1)第7条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全款出资,还是也包括部分出资;(2)作为来自父母的赠与,两类出资如何定性、以及相应房屋产权如何归属。本文未注明法律文件名称者,均系指《解释三》。为方便读者,特…

二房东和原房东房产公证过但没过户,产权证在二房东手里,买此房有风险吗?

回答: 如果在原房东、二房东均为诚信且易于相处的情况下,这样子做是可行的。 好处是:原交易流程是原房东-二房东-题主。但是现在的交易流程变成了原房东-题主,省了二房东这一步,节约了交易成本。 如果二房东和原房东的公证是房屋委托公证,二房东凭借房屋委托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证,原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可代替原房主和你办理过户。 但是有以下风险: 首先需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房地产档案馆核查一下该房屋的现在…

遗嘱公证如何设立、办理?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而设立的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由于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审查,井出具公证证书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因此,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包括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遗嘱人办理公证遗嘱的程序如下: 1、遗嘱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公证暂行条…

委托书时效

因委托书可能涉及重大财产处分或个人身份信息变更,且委托所基于的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和身份情况会发生,委托人本身也存有发生重大变故之可能,公证处一般会建议当事人慎重确认委托期限。

房产证上只有母亲名字,母亲去世,可否直接过户到儿子名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除配偶、子女外还有父母。且若该房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则即使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一人,仍为丈夫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认定为该房产的一半,父亲的一半无法通过继承手续过到子女名下。可在办完继承手续后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办理。

父母购房出资,房产该如何认定?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自其征求意见稿以来,就遭到了法理学界的猛烈批评。[1]本文拟在解释论层面对该条加以研究,一是为司法实务提供一些指引,二是为潜在的后续批评和反思,还原一个较为真实的靶子。本文重点讨论两个问题:(1)第7条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全款出资,还是也包括部分出资;(2)作为来自父母的赠与,两类出资如何定性、以及相应房屋产权如何归属。本文未注明法律文件名称者,均系指《解释三》。为方便读者,特…

直系亲属赠与免税的情况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独生子女有必要立遗嘱吗?

回答: 独生子女更有必要立遗嘱,原因如下: 一:独生子女并非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走遗嘱继承流程,如果未立遗嘱,其遗产有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由于死亡的先后顺序不同,可能会涉及转继承,子女继承难度变大,继承份额会变小。 二: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之间对双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要立遗嘱?

回答: 一: 明确财产,财产形式有多种,例如:存款,房产,车,股票,基金,保险,投资,收藏等,一旦人突然离世,很多财产不知道,导致继承人无法继承。 二:由于婚姻的不稳定性,很多再婚家庭的组合,导致财产的法定继承问题增多,遗嘱可以避免此项问题。 三:如果老人子女较多,为避免老人百年后子女争夺家产,可以提前明确财产归属。 四:如果日后会涉及转继承和代为继承的情况,最好也设立遗嘱。  

遗嘱为何要做公证?

1.多种遗嘱并存的情况下,遗嘱的公证效力最高,一般不能推翻。 2.材料审核,公证程序,遗嘱内容等要求非常严格规范,能有效避免遗嘱无效及产生争议等情况。 3.遗嘱公证之后,除非法院裁判或公证处撤销,一般不能推翻,法院根据遗嘱公证认定案件事实。 4.遗嘱公证后,所立遗嘱公证处都有备案存档,如果丢失,可向公证处调取副本。  

继承公证疑难问题

1.父母较早离世,无法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 2.家庭子女在外地或者为外籍人士,无法到场。 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死亡时间顺序不同,产生转继承或代为继承的。 4.老人病重或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 5.继承人无法同时到场,需分开办理的,或有事出差或出国需要加急办理的。 6.一方去世,配偶在世,子女继承中所涉及的赠与及相关税费问题。 7.再婚家庭中疑难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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